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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乘 論 凡 例

一、 小乘論典,可分爲空、有二門:有門,以六足、發智、婆沙,俱舍等論爲主要典籍;空門,唯成實論。

二、 有部、爲印度佛教之正統派,故欲知教義之淵源,以察其後進展之跡象,不可不讀有部之主要典籍。

三、 六足者:六部論之譯名,末皆繫一“足”字,故名六足。又有説云:六足、爲最早成立之小乘有部論典,義門稍狹;發智、則集以上六論之大成,義門完備,如身,故稱身論;因名六足、一身。此七部,是有門之根本論典。

四、 六足中:施設足論,未翻;集異門、法藴、識身、品類、已翻、足本;界身、已翻,是節本。後人認爲宋法護譯之施設論,是從施設足論中略出,可稱略本。

五、 六足、發智、婆沙之筆記,參考梁啓超先生之“説六足發智”、“説大毘婆沙”。俱舍論則參考日人舟橋水哉之小乘佛學概論,齊藤唯信之俱舍論頌略釋(二書皆慧圓居士譯本)。

六、 成實論,爲小乘空宗之唯一典籍;羅什三藏譯出之後,弘傳頗盛,什公門下,僧導、僧嵩,分地弘揚:僧導涉南地,大張講席,著成實義疏;有弟子僧威、僧音等,並善成實。僧嵩授弟子僧淵,淵傳曇度,度撰成實論大義疏八卷,盛傳北土(以上見高僧傳)。南北朝時,敷揚不絶。梁陳以前,爲成實一宗全盛時期,而以梁代爲最隆盛。隋唐以後,漸趨衰微。至今則古疏全失,思欲研習成實者,已無資料可憑矣!惟太虚大師著有成實論大意,提示此論各品大意,頗爲簡切,結論尤爲精要,今依之録入——除節録論文外,全論各品大意及結論,皆録成實大意。見虚大師全書第六册。

七、 印順論師著“印度之佛教”中,第七章、阿毘達磨之發達,及第十三章第二節、小乘學之餘輝,頗多精義,本書時亦引此。習毘曇者,宜參閲之。

小 乘 論

一、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​

二十卷,十二品,十一萬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(三六七—四五三)。尊者舍利子説。唐· 玄奘三藏譯。

緣起品第一​

世尊遊力士生處,住其所造初成臺觀,命舍利子代宣法要。舍利子承命,結集法毘奈耶。

一法品第二​

有三門:一切有情皆依食住,一切有情皆依行(壽命根)住,於諸善法不放逸勝。

二法品第三​

有二十七門:㈠ 名色,㈡ 無明有愛,㈢ 有見無有見,㈣ 無慚無愧,㈤ 慚愧,㈥ 惡言惡友,㈦ 善言善友,㈧ 入出罪善巧,㈨ 入出定善巧,一○ 界善巧作意善巧,一一 質直柔和,一二 堪忍可樂,一三 和順供養,一四 具念正知,一五 思擇力修習力,一六 不護根門食不知量,一七 能護根於食知量,一八 匱戒匱見,一九 破戒破見,二○ 具戒具見,二一 浄戒浄見,二二 見如理勝,二三 厭如理勝,二四 於善不喜足於斷不遮止,二五 差摩他毘鉢舍那,二六 明解脱,二七 盡智無生智。

三法品第四​

有五十門:初三法有十:㈠ 三不善根,㈡ 三善根,㈢ 三不善尋,㈣ 三善尋,㈤ 三惡行,㈥ 三妙行,㈦ 欲恚害三界,㈧ 出離無恚無害三界,㈨ 欲色無色三界, 色界無色界滅界。 二三法有十:㈠ 三世,㈡ 三言依,㈢ 三色處,㈣ 三行,㈤ 三心,㈥ 三補特伽羅,㈦ 三上座,㈧ 三聚,㈨ 三擧罪事,一○ 三不護。

三三法有九:㈠ 三愛,㈡ 三漏,㈢ 三求,㈣ 三有,㈤ 三黑暗身,㈥ 三怖,㈦ 三受,㈧ 三苦性㈨ 三慢類。

四三法有十:㈠ 初三火,㈡ 後三火,㈢ 三福業事,㈣ 三欲生,㈤ 三樂生,㈥ 初三慧,㈦ 後三慧,㈧ 三根,㈨ 三眼,一○ 三仗。

五三法有十:㈠ 三學,㈡ 三修,㈢ 三住,㈣ 三定,㈤ 三示導,㈥ 三清浄,㈦ 三寂默,㈧ 三增上,㈨ 三無上,一○ 三明。(實唯四十九門)

四法品第五​

初四法有十:四念住、四正斷、四神足、四静慮、四聖諦、四想、四無量、四無色、四聖種、四沙門果。

二四法有九:㈠ 四預流支,㈡ 四證浄,㈢ 四智,㈣ 四力,㈤ 四處,㈥ 四藴,㈦ 四依,㈧ 四法迹,㈨ 四應證法;智有二門,餘八各一。

三四法有九:㈠ 四行,㈡ 四修定,㈢ 四業,㈣ 四法受,㈤ 四軛,㈥ 四離繫,㈦ 四瀑流,㈧ 四取,㈨ 四身繫。

四四法有十:㈠ 四大種,㈡ 四食,㈢ 四識住,㈣ 四愛,㈤ 四不應行而行,㈥ 四記問,㈦ 四種施,㈧ 四攝事,㈨ 四生,一○ 四得自體。

五四法有八:㈠ 順流行等四補特伽羅,㈡ 自利行等四補特伽羅,㈢ 從闇趣闇等四補特伽羅,㈣ 自苦等四補特伽羅,㈤ 四語惡行,㈥ 四語妙行,㈦ 四非聖言,㈧ 四聖言。

五法品第六​

初五法有十種:㈠ 五藴,㈡ 五取藴,㈢ 五妙欲,㈣ 五慳,㈤ 五趣,㈥ 五蓋,㈦ 五心栽,㈧ 五心縳,㈨ 五順下分結(欲、恚、有身見、戒禁取、及疑),一○ 五順上分結(色貪、無色貪、掉擧、慢、無明)。

後五法十四:㈠ 五不忍過失,㈡ 五能忍功德,㈢ 五損減,㈣ 五圓滿,㈤ 五語路,㈥ 五無堪能處,㈦ 五勝支,㈧ 五成熟解脱想,㈨ 五解脱處,一○ 五根,一一 五力,一二 五不還,一三 五浄居天,一四 五出離界。

六法品第七​

初六法有十:㈠ 六内處,㈡ 六外處,㈢ 六識身,㈣ 六觸身,㈤ 六受身,㈥ 六想身,㈦ 六思身,㈧ 六愛身,㈨ 六順退法,一○ 六順不退法。

後六法有十四:㈠ 六喜近行,㈡ 六憂近行,㈢ 六捨近行,㈣ 六恒住,㈤ 六界,㈥ 六出離界,㈦ 六諍根法,㈧ 六可憘法,㈨ 六通,一○ 六順明分想,一一 六隨念,一二 六無上法,一三 六觀待,一四 六生類。

七法品第八​

㈠ 七等覺支,㈡ 七補特伽羅,㈢ 七定具,㈣ 七財,㈤ 七力,㈥ 七非妙法,㈦ 七妙法,㈧ 復有七非妙法,㈨ 復有七妙法,一○ 七識住,一一 七隨眠,一二 七無過失事,一三 七止諍法,共十三門。

八法品第九​

有十門:㈠ 八道支,㈡ 八補特伽羅,㈢ 八種施,㈣ 八懈怠事,㈤ 八精進事,㈥ 八福生,㈦ 八種衆,㈧ 八世法,㈨ 八解脱,一○ 八勝處。

九法品第十​

略有二種:㈠ 九結:愛、恚、慢、無明、見、取、疑、嫉、慳。㈡ 九有情居。

十法品第十一​

略有二種:㈠ 十遍處:地、水、火、風、青、黄、赤、白、空、識。㈡ 十無學法:無學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勤、正念、正定、正解脱、正智。

讚勸品第十二​

佛從臥起,讚善,勸持。

二、 阿毘達磨法藴足論​

十二卷,二十一品,八萬三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(四五三—五一三)。尊者大目乾連造。唐· 玄奘三藏譯。

學品第一​

明優婆塞五戒。

預流品第二​

明四種行:親近善士,聽聞正法,如理作意,法隨法行。

證浄品第三​

明四不壞浄:佛證浄,法證浄,僧證浄,聖所愛戒。

沙門果品第四​

明四果。

通行品第五​

明四通行:苦遲通行,苦速通行,樂遲通行,樂速通行。

聖種品第六​

明於衣、食、臥具知足,及樂斷、樂修聖種。

正勝品第七​

明四正勤。

神足品第八 明欲、勤、心、觀、四三摩地。

念住品第九​

明身、受、心、法、四觀。

聖諦品第十​

明四諦。

静慮品第十一​

明四禪法。

無量品第十二​

明慈、悲、喜、捨定。

無色品第十三​

明四空定。

修定品第十四​

明四修定:得現法樂住,得殊勝智見,得勝分别慧,得漏永盡。

覺支品第十五​

明七覺支。

雜事品第十六​

明永斷一一法,皆能保彼定不退還,謂貪、瞋、痴、乃至苦,憂、擾、惱等。

根品第十七​

明二十二根。

處品第十八​

明十二處。 藴品第十九 明五藴。

多界品第二十​

明界、處、藴、緣起、及處非處善巧。

緣起品第二十一​

明十二因緣。

録静慮品數頌:

    欲我知汝本     汝從分别生

    我更不分别     汝復從誰起

    心隨貪欲行     或復隨瞋恚

    而修静慮者     諸佛不稱譽

    惛睡蓋纒心     無知修静慮

    身相雖安静     諸佛不稱譽

    掉悔蓋纒心     諸根不寂静

    雖勤修静慮     諸佛不稱譽

    三寶四諦中     心懷猶豫者

    雖勤修静慮     諸佛不稱譽

後序:法藴足論者,蓋阿毘達磨之權輿,一切有部之洪源也。……能持自性,軌範稱法;法有積集,崇聚爲藴;此論攸宗,法聚三七,皆與對法爲依,故目爲足。三藏玄奘法師,以皇唐顯慶四年(六五九)九月十四日,奉詔於大慈恩寺弘法苑譯訖。大慈恩寺沙門釋光筆受,靖邁飾文(沙門靖邁撰)。

三、 施設論​

七卷,十四門,一萬八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(五一四—五二九)。宋· 西天譯經三藏法護等譯。

世間施設門第一 (案釋論有此門,梵本原闕——原註)

因施設門第二 問答輪王七寶因果。

因施設門第三 明輪王七寶,同如來法。

因施設門第四 問答佛生先現瑞相。

因施設門第五 問答佛出時處。

因施設門第六 問答諸因果事。

因施設門第七 明三毒輕重由於習成。

因施設門第八、第九 問答世間諸法不同所由。

因施設門第十 問答山地方處等殊。

因施設門第十一 問答化事。

因施設門第十二 問答大海事。

因施設門第十三 問答神通事。

因施設門第十四 問答雨不雨事。

文來未盡。(以上各門,題上皆冠“對法大論中”五字。)

六足中,施設足論,佛世時迦旃延造,未翻。今此施設論,著者不詳。或云:與施設足論異。或云:今人依西藏本對勘,知法護所譯施設論,即從施設足論原文略出。則是施設足論之略本耳。

四、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​

十六卷,十一萬八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(五三一—六一四)。提婆設摩阿羅漢造。唐· 玄奘三藏譯。

目乾連藴第一​

沙門目連,作如是説:過去未來無,現在無爲有。今依諸契經,種種破之。

補特伽羅藴第二​

補特伽羅論者作如是説:定有補特伽羅。性空論者,依諸契經、種種破之。

因緣藴第三​

問答諸法互爲因緣義。

所緣緣藴第四​

問答諸所緣義。

雜藴第五​

明起染離染等義。

成就藴第六​

廣明十二心成就不成就等差别。十二心者:欲界繫有四心:善、不善、有覆無記、無覆無記。色無色界繫,各有三心,除不善。並學心、無學心爲十二。

此論之著者提婆設摩,年代無考。然其破犢子部所執,知必在犢子部分裂後矣(犢子部分裂,在佛滅後三百年中葉)。犢子部立“補特伽羅”,即“我”體之異名,所謂“我法俱有説”。當時被斥爲“附佛法外道”。本論先破法藏部之“過未無體説”,次即破“補特伽羅説”。

五、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​

十八卷,八品,十萬九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(六九二—七七○)。尊者世友造。唐· 三藏玄奘譯。

辯五事品第一​

色、心、心所、不相應行、無爲。

辯諸智品第二​

辯諸處品第三​

辯七事品第四​

辯隨眠品第五​

辯攝等品第六​

辯千問品第七​

擧二十門,各爲五十問答。

辯決擇品第八​

尊者世友,殆最忠實於有部教義者;故大毘婆沙論,徵引其遺説最多。

此品類足論:前五品,略擧名數,故其文較簡(第一至第五品,有四卷半文,即卷一至卷五之前半。有二萬六千餘字)。第六辨攝等品,第七辨千問品,此兩品,論各名相互關係;以今語譯之,則“專論心理歷程”也,故其文較繁(第六品,有五卷文——五至一○。三萬多字。第七品,有七卷餘——一○至一七。四萬六千字)。要而論之,則:佛教之“系統心理學”,可謂至世友而始確立也。(節録梁啓超先生“説六足”)

異譯四種​

此論,於劉宋時,求那跋陀羅與菩提耶舍共譯出,即:

⑴【衆事分阿毘曇論】​

十二卷,八品,八萬六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(六二七—六九二)。

品目:五法品第一 分别智品第二 分别諸入品第三 分别七智品第四 分别諸使品第五 分别攝品第六 千問論品第七 擇品第八

⑵【 五事毘婆沙論】​

二卷,三品,九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八册(九八九—九九五)。尊者法救造。唐·三藏玄奘譯。

釋尊者世友五事論。——文來未盡。

分别色品 分别心品 分别心所法品。

尊者世友之五事論,非别一著書,即所著之品類足論第一篇之“五事品”;此以兩書比較,則容易認識。如註釋華嚴經之十地品,名之爲十地經;故此亦以註釋品類足論之五事品,而得名五事論也。——五事毘婆沙論,亦單稱五事論。

奘公以龍朔三年(六六三)十二月三日,於玉華殿譯此論,至八日畢,沙門釋詮等筆受。但不完全。奘公寂於次年二月五日;或因示寂時至而中止歟?抑是梵本有缺而不可考歟?均不得其詳。此上下二卷,所謂六日譯出者,殆指其後者而言。

約言之:上卷説色,即物質論;下卷説其餘論及心論、心所論之一部份,以此而終。至不相應行及無爲論,則全無解釋。安世高所譯之五法行經,或即此論之别譯耳。

⑶【 阿毘曇五法行經】​

一卷,四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八册(九九八—一○○一)。後漢· 安息國沙門安世高譯。

先釋四諦,次釋五法。同品類足論五事品。

高僧傳稱:安世高,博曉經藏,尤精阿毘曇學;諷持禪經,略盡其妙。出三藏記集,記世高出阿毘曇五法行經,阿毘曇七法行經,阿毘曇九十八結經。惜後二經已失傳。又:大藏第二十八册(九九五—九九七)之

⑷【薩婆多宗五事論】​

一卷,三千多字。大番國大德三藏法成,於甘州修多寺道場譯。不明作者。

論中,釋:法有五種:色法,心法,心所有法,心不相應行法,無爲法。大同品類五事,兹附此。

六、 阿毘達磨界身足論​

三卷,二品,一萬五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(六一四—六二五)。尊者世友造。唐· 三藏玄奘譯。

本事品第一​

明十大地法,十大煩惱,十小煩惱,五煩惱,五見,五觸,五受根,五法,六識身,六觸,六受,六想,六思,六愛。

分别品第二​

分别相應不相應等,略説十六門,廣説八十八門。

世友尊者造界身足論,分二品:本事,論心所法;分别品,論不相應行。據窺基法師云:是節本。恐是未完本也。

奘公譯異門、法藴、識身、品類、發智、皆依足本;惟界身篇末,有窺基後序,謂:“此論大本,有六千頌;後以文繁,或致删略。今此所翻,有八百三十頌。”然則所依乃節本矣,此所以卷數與餘書不侔也。所以用節本之故,殆因奘公老年精力不繼。基序稱此論以龍朔三年(六六三)六月四日譯訖。考奘公示寂,即在次年(麟德元年)之二月四日,上距成書時,僅八個月耳。其施設足之闕譯,當亦爲此。(梁啓超先生“説六足”)

據俱舍論所引,尚有鄔波毱多之“理目足論”,但未傳譯,是否與六足同類?不得而知。

七、 阿毘達磨發智論​

二十卷,十五萬五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(九一八—一○三一)。尊者迦多衍尼子造。唐· 三藏玄奘譯。

發智論之著者—迦多衍尼子,或譯作迦旃延,與佛十大弟子中之迦旃延(即造施設足論者)同名,實説一切有部開宗之祖也。據嘉祥三論玄義:“佛滅度後,迦葉以修多羅(經部)付阿難,歷:末田地,舍那婆斯,優波掘多,富樓那,寐者柯,至迦旃延尼子;二百年來無異部……從迦葉至掘多,正弘經;從富樓那,稍棄本從末,故正弘毘曇(論部);至迦旃延,大興毘曇,上座弟子部,見其棄本弘末,四過宣令,遣其改宗,遂守宗不改,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,因名雪山住部;其留者,則名薩婆多部(説一切有部)……”由此觀之:有部與上座部之分裂,其主動實由迦旃延;而諸上座之不滿於迦旃延者,即以其重論而輕經。所謂論者何?則此二十卷發智,即集其大成者也。玄奘三藏曾親遊著論之地,西域記四云:“至那僕底國,有答秣蘇伐那伽藍,中有無憂王所建窣堵波(塔),高二百餘尺。繞山伽藍,周二十里,小窣堵波數千百所,連隅接影。如來涅槃後,第三百年中,迦多衍那論師,於此製發智論焉。”其遺蹟爲後賢所敬慕如此!

異譯一種

此論,於苻秦時,瞿曇僧伽提婆與竺佛念共譯,即:

⑴【 阿毘曇八犍度論】​

三十卷,二十萬五千餘字。大藏第二十六册(七七一—九一七)。此是第一譯。奘公所譯二十卷本,是第二譯。

此論内容,分八篇,四十四章。篇者:秦譯本作犍度,蓋聚集之義。唐譯本譯爲藴。章者:秦本作跋渠,蓋類别之義。唐本作“納息”,謂:同一之義,類於一處,納受止息之義也。今對照兩本異名,列其目表如次: